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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意见,潍坊商品住宅新项目一律按照高品质标准建设
2024-09-17 16:16:23潍坊住建之声 编辑:刘晓哲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当好排头兵的意见》和《中共潍坊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上勇争先的意见》,加快推进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健全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机制,不折不扣抓好改革落实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住建领域改革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将党中央涉及住建领域的决策部署纳入督查工作事项,定期研究调度通报,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结合实际谋划推进住建领域改革,大胆创新、勇于探索,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以调动住建系统党员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住建系统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二)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以高质量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推动以案促改促治试点为契机,通过开展大讨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推进住建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有力有效保障各项改革部署落地见效。

(三)加强优秀人才培养。加大年轻干部储备力度,招录00后优秀专业技术型干部,优化局系统干部队伍年龄、专业结构梯次,更好适应住建事业发展需求。聚焦海绵城市建设、新型建筑材料等优势行业领域,深入开展“深耕校企合作共育建筑人才”活动,推动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加快聚集,助推全市住建行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差异化考核工作,将其作为干部队伍管理的“新引擎”,每季度公开晒绩亮绩、挂牌授旗,激励全局上下比学赶超、‌创先争优,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争一流、争第一。

二、健全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体制机制,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科学精准调整政策措施。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房地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因城施策,加强市场分析研判,及时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工作箱”,优化首套房认定,提高首套房信贷政策覆盖范围。树立“靠前一步、向深一层”思维,持续搭建房产展销平台,办好一系列群团购、房展会活动,既帮企业卖房子,又为业主谈价格,让企业真让利、购房真实惠,以高效服务推动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有效释放。

(二)加快推进品质住宅建设。积极顺应发展趋势、回应市场诉求,按照“试点引领、逐步推广”的原则,引导房企积极开展商品房现售试点,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以“让人民住上更好房子”为目标,充分发挥省、市高品质住宅试点引领作用,对新出让土地的商品住宅开发项目,一律按照高品质住宅标准进行开发建设,加快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三)系统防范市场风险隐患。切实抓好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工作,持续储备“白名单”项目,严格封闭管理“白名单”项目贷款资金,督促已获新增融资开发项目加快施工进度,并以合规程序偿还银行贷款。严格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进一步增强监管银行及账户、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支出和使用的针对性,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维护商品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健全支持现代化转型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建筑产业做优做大做强

(一)深化建筑企业改革。积极培育龙头骨干企业,根据企业资质等级、产值规模、科技投入、创优示范、信用评价等因素,培育建筑业全链条龙头骨干企业。引导基础好、实力强的建筑业企业通过国企混改、产权置换、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发行债券等路径,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组建大型企业集团,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支持发展专精特新。加快推动寿光防水、临朐铝材等传统特色产业发展,形成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建筑业产业集群。鼓励支持建筑业上下游“专精特新”优势企业在技术研发、绿色建材、构件生产、建筑机械、机电设备、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质量检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劳务输出等方面错位发展、良性竞争。加大推介力度,引导专精特新企业与大型国企、强企合作,实现共同发展。

(三)延伸建筑产业链条。鼓励建筑产业链上企业积极发挥协同效应,不断拓展产业链高附加值业务领域,向科研、设计、施工、城市运营、咨询服务等方向转型延伸。推动建筑业企业向基础设施领域拓展,支持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方式参与桥梁隧道、综合管廊、地方铁路、水利工程、电力能源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四)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大力发展钢结构、混凝土结构等装配式建筑、模块化建筑,对建设用地供地方案及建筑规划、建设条件明确装配式建筑比例等有关要求,并落实到土地使用合同。抓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推动政府投资项目及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率先采用绿色建材产品,鼓励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绿色建材。提高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建筑、高品质住宅以及城市新区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

(五)提升智能建造水平。大力培育智能建造基地,引导条件成熟的地区打造智能建造产业园,将智能建造产业园、智能建造工厂用地纳入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开展智能建造项目和企业示范试点,积极培育智能建造领军企业。推进智能建造、智慧工地等项目建设,鼓励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采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数字一体化设计、建筑机器人及智能装备、部品部件智能化生产、智能施工管理等智能建造技术。

(六)积极开拓外埠市场。依托省建筑企业外出施工行业党委、山东省海外工程发展联盟、胶东五市建筑业协会发展联盟等平台载体,大力开拓外埠建筑市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市场竞争,利用“双湾对话会”平台,持续加强中东等国家交流合作,主动对接“长三角”“珠三角”“渤海湾”地区,适时组织召开推介会,为本市企业外出施工铺路架桥。对参与“一带一路”等国外承包项目的建筑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政策支持。

四、健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体制机制,建设宜居韧性智慧城市

(一)加快完善城市基础设施。聚焦群众出行难点、痛点堵点,有序谋划推动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路网结构,全力打通未贯通路、疏通瓶颈路。鼓励使用节能环保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合理设计道路断面,严格落实无障碍建设要求,保障步行和自行车道等慢性空间及路权。计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新改扩建城市道路150公里以上,逐步构建畅通有序的城市交通网络。持续推进高铁、站南两大片区建设,加快清平路跨铁立交桥等重点项目竣工投用,规范片区运营管理,不断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城市能级品质。

(二)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认真落实城市更新行动规划,按照“两山四廊五楔,两轴一带多心”城市功能发展格局,突出人本导向,遵循体检先行,落实“市级统筹、区级细化、项目落实”的传导与管控机制,协同实施主体、居民等多元主体,统筹实施“城市生产生活更安全、花草树木更茂盛、河湖水系更清澈、市井街区更具烟火气、气质内涵更有书香味”的“五个更”行动,加快城市功能性改造,着力解决城市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缺项,推动生态质量进一步优化、开放能级进一步提升、发展活力进一步释放、民生福祉进一步改善。

(三)系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聚焦路径创新,按照“蓄渗优先、存量增效、智慧联调、水润鸢都”的总体思路,创新“泛海绵”规划管控体系,落实分片区指标要求,从组织保障、制度建设、系统规划、项目实施、绩效考核5个层面推动海绵城市示范建设提质扩面,系统建立全域推进的长效机制体系。全力推进海绵城市示范项目建设,中心城区建成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增至130平方公里,实现中心城区建成区达标面积65%以上;到2030年,实现城市建成区达标面积80%以上目标,着力打造北方缺水型城市海绵建设“潍坊样板”。

五、健全推进村镇建设体制机制,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一)加快推进小城镇建设。持续深化小城镇创新提升行动,建立小城镇创新提升重点项目调度制度,指导协助各县市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逐步形成以寿光市羊口镇为代表的北部县域次中心经济增长极;加快推进临朐县寺头镇、昌乐县鄌郚镇等中西部特色专业镇建设;指导诸城市辛兴镇聚焦玉米淀粉深加工产业链条,不断延链、补链、优链、强链,加快推动建设东西部小城镇产业集群。

(二)着力加强房屋安全管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改善农村居民居住条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C、D级危房动态清零。持续深化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房屋安全隐患常态化巡查机制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推进乡村建设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数字化监管,加大工程措施整治力度,深入推进城乡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职责,确保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治长效。

(三)推动名镇名村可持续发展。加强17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6个传统村落统筹保护与发展,实现生产、生活、生态有机融合。坚持以保护规划为依据,采用微改造、绣花织补的方式,以小规模、渐进式节奏,做好保护利用和更新提升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适度利用,鼓励和支持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建筑的历史文化资源进行合理利用,推动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传统手工业和相关文化产业发展,形成“保护—开发利用—保护”的良好循环。

六、健全优化居住服务保障体制机制,提升群众幸福感满意度

(一)推动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为主体,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并举,对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群体、外来务工人员,以政府为主体提供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租赁补贴为主体,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阶段性住房困难。加大保障性住房筹集建设力度,优化住房保障供给结构,推进精准定向和分类施策,满足全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及企业单位工薪群体合理住房需求,努力实现市民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新局面。

(二)加快建立保障准入机制。结合潍坊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根据轮候人群数量、市民收入、居住水平以及住房价格等因素,动态调整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科学合理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完善准入审核、保障房分配与租赁补贴发放、使用及监管机制,推进保障房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现数据动态化管理和实时审核。推进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完善信息共享查询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为住房保障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环境。

(三)持续规范物业服务水平。加大物业服务培训力度,邀请专家开展民法典解读、物业纠纷处理、小区安全管理等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强化数字赋能,推动物业服务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逐步扩大物业服务信息化覆盖面,持续提升智慧化管理水平。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打造多元化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

七、健全工程质量安全管控体制机制,筑牢住建事业高质量发展底线

(一)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压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严格落实安全履职视频记录和施工安全日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作流程。坚持市场、现场“两场联动”,健全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及预警机制,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智慧住建平台,积极推广“智慧工地”建设,实现对房屋建筑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智慧化监管。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控。持续推进预拌混凝土行业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建筑材料监督抽检工作,加强取样收样行为管控,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聚焦渗漏、开裂、隔音等工程常见问题,完善工程质量管控体系,推进质量行为管理标准化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运用成熟先进的新工艺、新技术,开展“宁静住宅”建设试点,不断提升建筑工程质量品质。

(三)推广“先验房后收房”。认真贯彻落实省厅住宅分户验收与交付标准,加强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对比性复核,对分户验收、对比性复核、业主开放等进行规范性要求。强化过程监管,通过质量信息公示、设立工法(交房)样板间,全面开展“工地开放日”“先验房后收房”,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对比性复核,提高工程质量,降低质量投诉率。

(四)推行工程档案数字化。持续完善城建档案在线归档管理系统,与工程审批系统、数字化图纸全过程监管系统互联互通。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标准》要求,督导帮助工程建设项目参建单位通过在线归档管理系统,在项目建设相关节点及时上传、组卷城建档案,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及时审核、接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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