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
2024年山东省电动自行车整车
及其充电电池质量
专项监督抽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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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东省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共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50批次、电动自行车电池40批次。
一、电动自行车抽查情况
本次共抽查电动自行车产品5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7批次,流通领域33批次,电商领域10批次。
抽查依据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42295-2022《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标识与警示语、车速限值、制动性能(干态)、整车质量、结构、车速提示音、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电气装置、充电器与蓄电池、淋水涉水性能、对触及带电部分的防护、连接、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防火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二、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抽查情况
(一)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
本次共抽查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27批次,其中,生产领域6批次,流通领域21批次。
抽查依据GB/T22199.1-2017《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标准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的2hr容量、大电流放电、能量密度、低温容量、快速充电能力、防爆能力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二)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本次共抽查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13批次,其中,流通领域7批次,电商领域领域6批次。
抽查依据GB/T36972-2018《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标准的要求,对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的I2(A)放电、低温放电、过充电、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放电过流保护、壳体阻燃性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济宁市优钻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潍坊市圣博昊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淄博前沿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若承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销售者销售的6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I2(A)放电、过充电。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标称生产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
消费提示
(一)电动自行车选购建议
1.查看CCC标志。电动自行车是列入国家强制性安全认证目录的产品,应在产品上加贴“CCC”认证标志。验证产品认证标志的真伪,建议登录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
2.看标识。查看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是否有效、齐全,核对随车配备附件是否齐全。另外要特别注意所购车辆车型是否为当地核准上牌的车型。
3.挑车型。不同车型适合不同群体。建议通过试骑行,检查刹车松紧度、车把灵活性,以及起动、加速、行驶是否平稳,感觉车辆的操纵是否舒适安全等,选购最适合自己的车型。
4.看配置。查看相关重要部件如电池、电机、充电器、轮胎等质量情况,查验电池的品牌型号与该型号车辆的合格证描述是否一致。
5.留凭证。向商家索取购物凭证并妥善保存,以便出现争议时作为维权的证据。
(二)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选购建议
电动自行车用铅酸蓄电池:
1.观察电池外观。看电池外观是否有变形、裂纹、划痕、漏液痕迹;电池是否是近期生产;容量是否有明确标示(标注的额定容量越大,电池放电时间越长,但电池容量要与车辆要求容量合理匹配,不能大太多)。
2.正确使用电池。初充电要充足,补充水要及时;控制放电深度,随用随充,不可过放电;要及时补充电,避免过充电;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注意冬季夜间保温;避免过载超载使用电池,以免长时间大电流放电,损坏电池,缩短电池寿命;定期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维护保养。
3.注重日常维护保养。及时并合理的进行充、放电;日常使用时,应及时补充电,使电池处于浅充浅放状态;较长时间不用时要定期补充电,防止过度亏电造成电池损坏;避免存放在过冷过热等恶劣环境中;电池温度维持在15℃~35℃为理想使用状态;保持蓄电池表面的干燥、清洁。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1.看标识。查看电池标志是否齐全,包括厂名、规格型号,制造日期要注意是否在近期。
2.看外观。查看电池外观是否有变形、裂纹、划痕及漏液痕迹。
3.看容量。容量是否有明确标示。
2024年山东省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编辑 王誉林 审核 贾春毅 王骁龙 李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