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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期】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访谈》
2023-11-02 15:56:38潍坊市广播电视台 编辑:李婕宁

  


潍坊广电新媒体讯 11月2日上午9:00--10:00,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贺玉洁走进潍坊市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政策访谈》直播间,介绍了人社相关工作,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有市民咨询,在老家交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公司上班后,单位又给缴纳了职工养老保险,这个问题该怎么处理?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王明亮解答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人力资源流动更加频繁, 许多务工人员在老家参加了居民养老保险,在单位正式参加工作 后,单位又给缴纳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种情况,在工作中经 常见到。2014 年,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 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 号),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有市民咨询,养老保险能续缴吗?

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科长王明亮解答说,企业养老保险出现中断,也是我们工作中常遇到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 号)等法律法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15 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里所说的累计缴费,就是指缴费可以连续,也可以不连续。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为其建立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不缴费的时候个人账户仍然保留着,再缴费的时候继续在个人账户中记录缴费信息。所以,以前缴过的养老保险不会作废,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仍然存在并按规定计息,今后也可以续缴养老保险费,前后缴费 的数额和年限时间都是累计计算的。

节目中,贺玉洁还围绕人社民生保障、就业创业等话题,通过潍坊广播电视台新闻广播热线6106789和“潍坊新闻广播”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及“鸢都政事”微信小程序留言与市民朋友进行了沟通交流。

《政策访谈》节目由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每周一、二、四、五上午9:00--10:00,通过FM899新闻广播、潍坊市人民政府“鸢都政事”微信小程序、潍坊市广播电视台新派网视频号、潍坊市网络广播电视台政务民生频道等进行视频、音频同步直播。参与热线:6106789,欢迎关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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