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10月1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李同道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海化集团就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秀凤,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张振城陪同检查。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永志,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进军参加。
检查组听取了海化集团关于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情况的汇报,并与海化集团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详细探讨了营收情况、新能源、人才储备等方面面临的问题,实地检查了纯碱厂老线中央控制室,查看有关档簿资料,广泛征求了对于法律实施和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检查组指出,近年来,潍坊市认真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持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资产管理权责边界,加快优化国有资产布局,国有企业运营稳中向好、持续提升,创造了不少好经验好做法,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值得肯定。检查组表示,认真梳理总结我市经验做法,研究吸纳收集的意见建议,融合到执法检查报告中,帮助解决法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检查组强调,企业国有资产法是企业国资领域的基本法律,要不折不扣抓好工作落实,推动企业国有资产法全面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国资国企管理监督的法治化水平。要持续深化改革,优化国有企业资本布局结构,努力盘活存量资产,用好优质资产,用活经营性资产,不断提升国资国企改革质量和效能。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和战略支撑作用,确保国资国企在法治轨道上做优做强、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