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新国标
守护舌尖安全每一“添”
◎新派融媒体评论员 于哲
据新华社报道,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于2月8日正式实施。新国标规定,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不得在各类食品中使用。罐头类食品中不得使用防腐剂,主要涉及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历史悠久,例如古代卤水点豆腐时使用的卤水,其主要成分氯化镁,便是一种添加剂。现代人的生活更是离不开食品添加剂。它们被添加到各类食品中,旨在改善食品的品质、外观、香气与口感,同时满足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求。
然而,每当“食品添加剂”一词跃入公共视野,往往伴随着“科技与狠活”的调侃与担忧。这种情绪背后,既有对食品安全的深切关注,也不乏对科技进步的误解与偏见。事实上,食品添加剂并非洪水猛兽,从天然提取到化学合成,这些物质在严格的安全评估和监管框架下,为食品工业带来了巨大的进步。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食品添加剂的应用是一把双刃剑,在合法、合理使用的前提下,它们是提升食品质量和安全性的重要工具,但若滥用或违规使用,则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现实生活中,不乏有商家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无视法律法规,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职业道德,更是对消费者健康权的严重侵犯。
从这个角度看,新国标以更科学、严谨的“使用标准”,进一步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划清红线,推动食品行业朝着更加规范、透明、健康的方向发展。针对舆论关注的食品添加剂等问题,新国标逐一回应,比如,落葵红、密蒙黄、酸枣色、海萝胶、偶氮甲酰胺等经过调查不再具有工艺必要性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不得在各类食品中使用。罐头类食品中不得使用防腐剂,主要涉及乳酸链球菌素、山梨酸及其钾盐、稳定态二氧化氯等食品添加剂。
此次新国标的实施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如何确保制度落地见效呢?对此,生产企业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新国标,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监管部门则应加大宣传力度,提醒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对照自查,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信息公开等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并通过媒体曝光、行业黑名单等形式,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与震慑效应,让“狠活”无处遁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事关食品安全和国民健康,必须坚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其合理规范使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张兴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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