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票3日使用制”
是不错的“留客”之道
□新派融媒体评论员 孙瑞荣
据《广西日报》报道,3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公布广西国家A级旅游景区“一票3日使用制”景区名单以及操作指引,实施时间为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该名单涵盖全区127个景区,游客从第一次入园之日算起,3日内可持该门票再次进入景区游览,体验深度游的魅力。不过,政策在节假日适用等方面,仍有部分事项需要注意。
在传统模式中,景区门票基本都是当天可用,过期作废。表面看,此次广西文旅推出的“一票3日使用制”,看似景区“亏了”,但长远看,不乏为摆脱“门票经济”思维的明智之举。
在“一票3日使用制”的新玩法下,游客花一份钱就能享受多日畅玩,不必匆忙赶路,避免了“特种兵旅游”式的疲惫。而对景区而言,游客逗留时间延长,意味着消费机会增多,从而带动餐饮、交通、酒店等方面的更多消费。如此来看,门票利益上的让渡就微不足道了。可以预见,游客、景区、商家、地方经济将实现共赢。
事实上,类似的点子此前也有景区进行过探索。例如,江西庐山景区从2023年9月1日起实行“一票多次多日使用制”,游客凭购买的庐山核心景区(5A级景区)门票(160元/人),自购票之日起七日内可游览庐山核心景区和其他十大景区。这种理念背后,折射的是各地从“被动服务”到“主动揽客”的姿态之变,是景区从“拼先天资源优势”到“拼后天优质服务”的思维之变。
旅游经济不是单一的“门票经济”,而是一个综合性产业。景区的吸引力,不仅在于好风景,也包括游客的体验和感受。大众对于旅游的需求已不再停留在仅仅“到此一游”,而在于景区景点的文化内涵和深度体验等。
一张“延时”门票,是让游客留下的诚意,更是下次相见的约定。景区门票之变,是改革创新的小切口,折射的是文旅发展的新趋势。只有不断创新规则,在突出服务品牌上多一些“加法”,让潜在游览需求得到充分释放,才能最终将旅游效益从“流量”转化为“留量”,从“到此一游”变成“明天还来,一来再来”,进而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协同发展。
编辑:赵越 王洁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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