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什么是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应该怎么管?对此,在11月18日举行的山东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赵峰进行了详细解读。
赵峰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俗讲,就是把国土空间划分为若干个“小格子”,也就是所谓的环境管控单元,并且针对每个单元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管控要求,进而实现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目的。
山东省各地区的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容量、环境质量状况等差别较大,发展的阶段和水平也不尽相同,生态环境问题在不同区域有很大差异。赵峰说,只有针对不同区域的特点,科学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在逐一识别单元内部具体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不同的管控对策,才能进一步提高精细化、差异化管理水平。因此,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对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底线,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过“明底线、划边框”,将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梳理出来、立在前面,变被动应对为主动管理,实现了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关口前移。赵峰说,有关部门还搭建了便捷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让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共同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促进形成多元共治、决策科学、机制顺畅的高效环境治理体系。
“客观上讲,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资源压力较大、环境容量有限的省情没有改变。”赵峰表示,通过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作为“硬约束”,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避让生态保护红线,避免影响区域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障自然环境不受威胁和破坏。
此外,当前,山东省正处于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关键时期。赵峰说,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既能有效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引导重点行业科学布局、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为高质量发展腾出更多空间,又能有力支撑政策制定、执法监管,让政府综合决策充分体现绿色低碳发展要求,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塑造新优势、增添新成效。
海报新闻记者 孙杰 济南报道